我与夫君燕子迁曾是京城人人称羡的佳侣,直到他从南疆游学归来。他将自己锁在书房,
日夜不出,说是在潜心著述。可那扇紧闭的门扉后,传出的却不是笔墨沙沙,
而是压抑的闷哼与瓷器碎裂的脆响。我终于忍无可忍,在他高中状元、圣上亲赐的琼林宴上,
当着满朝文武,递上了一纸和离书。满座皆惊。“沈晚歌,你疯了!燕大人前途无量,
你此时和离,是何居心?”“就是,你这毒妇!”燕子迁脸色惨白,伸手想拉我的衣袖,
声音都在抖:“晚歌,别闹了,跟我回家。”我避开他的手,任由千夫所指,红唇轻启,
只吐出两个字:“签字。”就在他踉跄一步,还想说什么时,宴厅顶梁的琉璃灯座轰然砸落。
他想也没想,用尽全力将我推开。我眼睁睁看着他被压在下面,鲜血从他唇角涌出,
他却还在问我:“晚歌……你,没事吧?”我冷漠地站直身子,理了理被他推乱的云鬓,
转身就走,只留下一句冰冷的话。“记得签字。”01琼林宴,天子门生齐聚一堂,
何等风光。我的夫君燕子迁,新科状元,立于百官之首,风华绝代。而我,他的发妻沈晚歌,
却成了将这场盛宴搅成闹剧的罪魁祸首。“沈晚歌,你到底要干什么!
”闺中密友、如今的兵部侍郎千金张薇薇冲过来,死死拽住我的手腕,压低声音怒斥,
“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?子迁他为了今天付出了多少!”我当然知道。寒窗十载,
一举成名。他本该接受所有人的赞誉和艳羡,而不是在此刻,被我这个发妻当众羞辱。
周围的议论声像是无数根细密的针,扎进我的耳朵。“早就听说沈家这女儿善妒,
没想到竟是真的。”“燕大人怕是倒了八辈子血霉,娶了这么个搅家精。”“啧啧,
男人一得意,家里的黄脸婆就坐不住了。这下好了,脸都丢尽了。”燕子迁被几个同科扶着,
他的脸色比殿内的白玉柱还难看,嘴唇哆嗦着,一双曾盛满星辰的眼眸,
此刻只剩下震惊和痛楚。“晚歌……你是在跟我开玩笑,对不对?
我们……我们那么好……”他的话没说完,便被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。他连忙用袖子捂住嘴,
那动作快得有些刻意,仿佛在掩饰什么。我心头一刺,攥在袖中的手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。
对,我们曾经那么好。好到他去南疆游学前,拉着我的手,说要为我描遍天下山河,
画一辈子花钿。可他回来后,一切都变了。那间朝南的书房成了他的囚笼,也成了我的禁地。
起初,我以为他是为即将到来的春闱焦虑。我炖了汤羹送去,却被他隔着门冷声喝退。
“说了别来烦我!滚!”汤盅摔碎的声音,和我碎了一地的心一起,散在冰冷的门外。
从那以后,书房的门再也没为我开过。白天,里面悄无声息。到了深夜,
却总有奇怪的声音传来。压抑的、痛苦的闷哼,像是野兽在濒死前的呜咽。
还有瓷瓶、桌椅被狠狠砸碎的声音。我问遍了府中下人,他们都说没听见。他们只看见,
状元郎君日夜苦读,而我这个主母,却日渐憔悴,状若疯魔。“签字。”我再次重复,
声音不大,却清晰地压过了所有的嘈杂。我将那封早已写好的和离书,又往前递了递,
几乎要戳到他的胸口。他的身体晃了晃,似乎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。“为……为什么?
”他嘶哑地问,眼底血丝密布,“就因为……我在书房苦读,冷落了你?”“是。”我点头,
每一个字都说得无比清晰,“我受够了守活寡的日子。燕子迁,你既然那么爱你的书,
就跟它们过一辈子去吧。”“你——”他气得一口气没上来,整个人向后倒去。就在这时,
异变陡生。“小心!”不知是谁惊叫一声,我抬头望去,
只见头顶那盏缀满琉璃珠的巨大灯座,正带着呼啸的风声,直直砸向我们!我脑中一片空白。
电光石火间,一股巨大的力量将我狠狠推了出去。是燕子迁。他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,
将我推向安全之处,而他自己,却被那沉重的灯座不偏不倚地砸中。“轰——!”巨响过后,
是死一般的寂静。然后,是张薇薇她们的尖叫。我狼狈地摔在地上,手肘磕破了皮,
火辣辣地疼。可我顾不上,我挣扎着抬头,看向那片废墟。血,殷红的血,
从琉yíliú碎渣和断裂的木梁下,汩汩流出。燕子迁的腿被死死压住,
胸口也塌陷了一块。他艰难地转过头,目光穿过混乱的人群,精准地落在我身上。
他张了张嘴,涌出的鲜血让他发不出声音,可我读懂了他的唇语。他在问我:“晚歌……你,
没事吧?”所有人都以为我会扑过去,会哭喊,会后悔。可我没有。我在所有人的注视下,
慢条斯理地站了起来,拍了拍衣裙上的灰尘,甚至还扶了扶有些歪斜的发簪。
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然后,我转身,一步一步,走出了这片狼藉。
“沈晚歌!”身后传来他气若游丝的,饱含绝望的呼喊。我没有回头,只留下最后一句话,
飘散在尘埃里。“记得签字……”别忘了,我们的约定。02走出宴厅,
冰冷的夜风吹在脸上,我才后知后觉地感到一阵颤栗。不是冷的,是疼的。从心口蔓延开,
像是被钝刀子来回拉锯,疼得我几乎要窒息。我扶着廊柱,拼命忍住想要呕吐的冲动,
也忍住那几乎要夺眶而出的眼泪。不能哭,沈晚歌,你不能哭。你是京城第一毒妇,
蛇蝎心肠,薄情寡义。毒妇,是不会流泪的。“小姐!”我的贴身丫鬟春桃提着灯笼,
从暗处匆匆跑来,一把扶住我摇摇欲坠的身体,“您……您还好吧?”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。
我一把推开她:“我有什么不好?我好得很。”“可是姑爷他……”“他死了,也与我无关。
”我打断她,声音冷得像冰,“从我递出和离书的那一刻起,他燕子迁,是生是死,
是荣是辱,都和我沈晚歌再无半点干系。”春桃惊恐地看着我,仿佛不认识我一般。
我没再理她,径直往府外走。身后,是兵荒马乱的呼喊和奔走声。“快!快传太医!
”“燕大人……燕大人他……快不行了!”我每走一步,心就被凌迟一分。燕子迁,
你可千万要撑住。至少,要撑到把那份和离书签了。回到沈府,我刚踏进家门,
一个茶杯就擦着我的脸颊飞过,“啪”地一声摔在地上,四分五裂。“你这个孽女!
你还知道回来!”我爹,当朝户部侍郎沈敬,气得浑身发抖,指着我的鼻子骂,
“我沈家的脸,今天全被你丢尽了!”我娘在一旁垂泪,拉着他的袖子劝:“老爷,
您消消气,晚歌她……她肯定是有苦衷的。”“苦衷?她能有什么苦衷!”我爹怒不可遏,
“在状元郎的琼林宴上逼他和离,眼睁睁看着他被砸得半死不活却扬长而去!
这是人能做出来的事吗?我沈敬没有你这样的女儿!”我平静地看着他,没有辩解一句。
“爹,您说得对。”我缓缓跪下,“女儿不孝,败坏门楣。从今日起,我自请从宗族除名,
从此与沈家恩断义绝,是生是死,皆不相干。”“你!”我爹大概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,
一口气堵在胸口,气得眼前发黑。“老爷!”我娘惊呼着扶住他。我朝着他们,
端端正正地磕了三个响头。每一个,都用了十足的力气。额头抵在冰凉坚硬的青石板上,
发出沉闷的声响。第一叩,谢爹娘生养之恩。第二叩,还爹娘骨肉之情。第三叩,
从此两不相欠。额头磕破了,温热的血顺着眉骨滑落,和眼泪混在一起,模糊了视线。爹,
娘,对不起。女儿……只能用这种方式,保全你们,保全沈家。03我搬出了沈府,
住进了城南一处早就置办好的小院。这里很偏,也很静。第二天,
关于我的流言蜚语就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。说书的嘴里,
女版;是善妒成性、见不得夫君好的泼妇;更是心狠手辣、眼看夫君惨死都无动于衷的毒妇。
我出门买米,被人扔了一路的菜叶和石子。“滚出京城!你这个丧门星!
”“燕大人那么好的人,怎么就娶了你!”我顶着一身的污秽,面无表情地走进米铺。
店家认出了我,把扫帚一横,拦在门口:“我们这儿的米,不卖给黑心肝的人!”我没说话,
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,放在柜台上。店家的脸色变了变,但还是没动。我又放了一锭。
他的喉结滚了滚。我放了第三锭。他终于扛不住,一把将银子扫进怀里,
不情不愿地给我装了米。我提着米袋,在众人的唾骂声中,一步步走回我的小院。关上门,
隔绝了所有的喧嚣。我靠在门板上,身体缓缓滑落。春桃哭着帮我擦拭身上的污渍:“小姐,
他们怎么能这么对您!他们什么都不知道!”我抓住她的手,看着她的眼睛,
一字一句地说:“春桃,你要记住,他们说的,都是真的。”“小姐!”“从今天起,
忘了你以前的小姐。我就是沈晚歌,一个被夫家休弃、被娘家除名的弃妇。”我看着她,
眼神是从未有过的严肃,“如果你怕,现在就可以走,这院子和剩下的银两,都归你。
”春桃“噗通”一声跪下,哭得撕心裂肺:“小姐,您别赶我走!春桃的命是您救的,
这辈子,春桃哪儿也不去,就跟着您!”我闭上眼,点了点头。也好。黄泉路上,
总算还有个人陪着。夜里,我做了一个梦。梦里回到了三年前,燕子迁还是个穷秀才,
揣着他所有的家当——几卷书和一支旧笔,来我家提亲。我爹嫌他家贫,想将他赶出去。
是我,穿着最漂亮的衣服,挡在他身前。我对爹说:“女儿非他不嫁。他若为官,
我便是官夫人;他若种地,我便陪他耕田;他若乞讨,我便为他捧碗。”那时的燕子迁,
站在我身后,看着我的背影,眼睛亮得惊人。后来,他拉着我的手,在月下起誓。“晚歌,
我燕子迁此生,定不负你。”我笑着,踮起脚尖,在他唇上亲了一下。“我信你。”梦醒了,
泪湿了枕巾。燕子迁,你没有负我。是我,负了你。三天后,一个意想不到的人,
敲响了我的院门。是张薇薇。她不再是那个咋咋呼呼的兵部侍郎千金,而是一身素衣,
眼圈红肿,满脸憔悴。她见到我,二话不说,扬手就给了我一巴掌。“啪”的一声,
清脆响亮。我没有躲。“这一巴掌,是我替子迁打的。”她咬着牙,眼泪掉了下来,
“沈晚歌,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!”04“他快不行了。”张薇薇的声音带着哭腔,
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重锤,砸在我的心上。“太医说,灯座砸下来,他的五脏六腑都移了位,
腿也废了……全靠一口气吊着。”我垂下眼,长长的睫毛掩盖住所有的情绪。
“他一直不肯闭眼,嘴里反反复复,就念着两个字……”张薇薇死死盯着我,
似乎想从我脸上找出一丝一毫的动容。“他说……‘签字’。”我的心脏猛地一缩。
“他让我把这个带来给你。”张薇薇从怀里拿出一张折叠好的纸,狠狠摔在我脸上,
“他签了。沈晚歌,你满意了?你自由了!”纸张轻飘飘地落在地上。上面,是熟悉的笔迹,
写着“燕子迁”三个字。只是那字迹,再也不复从前的风骨,歪歪扭扭,最后一个“迁”字,
还拖出了一道长长的、暗红色的痕迹。是血。我的手在抖,几乎要去捡起那张纸。可我不能。
我抬起头,对上张薇薇愤恨的目光,扯出一个凉薄的笑。“总算签了。
也不枉我……等了这三天。”“你!”张薇薇气得浑身发抖,扬起手,想再给我一巴掌。
但她的手,最终还是无力地垂下。“沈晚歌,我以前真是瞎了眼,才会把你当朋友。
”她看着我,眼神里充满了失望和鄙夷,“子迁他……他那么爱你。他从南疆回来,
带了满满一箱子的东珠,说要给你做头冠。他没日没夜地把自己关在书房,
不是在写什么劳什子文章,是在给你画首饰图样!他说,
他要让你成为全天下最风光的新科状元夫人!”“他说他回来的时候,
在路上……好像染了点风寒,怕过了病气给你,才不见你。可你呢……你都做了些什么!
”我的身体晃了晃,几乎站不稳。原来,他编了这样的谎话。一个听上去天衣无缝,
却又漏洞百出的谎话。为了骗过所有人,为了让我这个“毒妇”的形象,更加深入人心。
“沈晚歌,子迁若是……若是去了,我不会放过你。”张薇薇扔下最后一句话,转身跑了。
我看着她的背影,直到再也看不见。然后,我弯下腰,用颤抖的手,一点一点,
捡起了那张薄薄的和离书。仿佛有千斤重。我将它贴在胸口,那道血迹,仿佛烙铁一般,
烫得我心口生疼。燕子迁,你这个傻子。你真是……天下第一的,大傻子。我终于忍不住,
蹲在地上,将脸埋在膝盖里,发出了压抑了许久的、野兽般的呜咽。你以为,
我真的不知道吗?你从南疆回来那天,我欣喜若狂地迎上去,却在你转身时,
看到了你袖口上,那一抹怎么也擦不掉的暗红色。我以为是血。可后来,